官乐佛存”——官方创制音声敕赐寺院
◎ 孙 云
官方创制音声最早的实践者应该首推曹植,“传声则三千有余,在契则四十有二”。曹植是曹操的儿子,身前为陈王,备受猜忌,不可能将自己所创音声直接颁赐寺院,但不排除有其他渠道。齐竟陵文宣王萧子良集京师善声沙门:
制《瑞应》四十二契……于是令慧满、僧业、僧尚、超朗、僧期、超猷、慧旭、法律、昙慧、僧胤、慧彖、法慈等四十余人皆就忍受学,遂传法于今。
梁武帝萧衍“又有法乐童子伎、童子倚歌梵呗,设无遮大会则为之”。以帝王之身份进行整理创作,这对寺院“呗赞”的承继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北魏明帝赐五台山寺院音乐一部,工伎百人,“景兴尼寺……丝竹杂伎皆由旨给”;唐朝赐国家大寺音乐人,敕慈恩寺九部乐;宋朝,仁宗作《三宝赞》赐予宰辅和译经院;真宗天禧四年御制《法音集》并诏精于琴律的僧行明为之作注;明朝永乐皇帝则召集乐工、高僧大德将流行于当时的南北曲及其世俗曲牌编撰而成的《诸佛世尊如来菩萨尊者名称歌曲》钦颁寺院,不仅面向寺院传播,而且包括王公贵族、达官显贵、地方官府都必须掌握这一重要音声形式。“颁布中外,使人人受持讽诵”,如有不从者必遭贬,王洪即是一例:“帝颁佛曲于塞外,命洪为文,逡巡不应诏。为同列所排,不复进用。”不仅在国内,连附近藩国也必须念诵,朝鲜使臣:“臣见皇帝崇信释教,故中国臣庶无不诵读名称歌曲者,其间岂无儒臣不好异端者?但仰体帝意,不得不然。”
如是,这一由永乐皇帝颁发的《诸佛世尊如来菩萨尊者名称歌曲》,不仅由官方编创,而且亦是自王宫到地方官府的必唱曲目,实为一场由官方发起的自上而下的全民运动。这些曲目被送到五台山显通寺、南京大报恩寺以及淮安、河南等地。时至今日,我们不仅可以在文献中看到这些曲目的名称,还可以在甘肃张掖看到《诸佛世尊如来菩萨尊者名称歌曲》的遗存。而五台山不仅存在着大量的同名曲牌,而且还有相应的乐谱传承,这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进行了详细分析。
摘自《佛教音声为用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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