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妙法莲华经意语序

湛  然

  夫《妙法莲华经》者,乃诸佛不传之妙心也!盖此心无相、无朕、无迹,文字不足以载,言论不足以辨。故曰:“是法寂灭相,不可以言宣。一既文言不能尽其旨,故取喻莲华,致意于言外,使默识而心通焉。”
  夫莲之力义:方华既果,喻三世之靡移:处染常净,喻圣凡之无间:出现无方,喻群情之等有;一蓬多子,喻十界之同居。莲唯一种,处变有三:在水曰芙渠,出水曰菡萏,开放曰莲华。用喻吾心,亦有三义:在藏曰真心,生起曰幻心,发明曰妙智!故不取喻于群华,而独喻于莲者,良有以也。
  且凡华者,有先华后子,有先子后华,或虚华无实,或多华一子。而未若此华,华开莲现,华落莲成,无先后之异也。华必有实,实必有密,无虚华不果之谬也。
  夫,莲者连也!连环不断,是处皆有,若水、若火、苦木、若石、若地、若空,随心所感,不拣处方!如王恭舍宅建寺,莲生桑上;比丘行道穷山,而莲现石中;树提伽宿生业感,而莲开火内;优婆塞精诚念佛,而蓬发阶除;如是等种种,不能尽举,可以意推。
  且水中之莲出,是当然,喻沙门依正法修行,而克果者也:木、石、火中之莲,本非其处,喻邪外依异道修行而克果者也。依正法克果者,如舍利弗等千二百声闻是也:修行异道克果者,如提婆达多、妙庄严王等是也,既克果不择邪正,岂不如莲之不择净秽也。吾谓此之妙法,乃自心常分之境,非言可尽,非识所知,如来指常见之莲华,以喻难见之自心,使得于言外矣-
  吾知莲之为喻大矣哉,其余妙义,至品当见,予愧就学日浅,见闻未博,但于数家注释,力穷有年,知古人有不尽之妙,存于其间,不揣疏狂,作此意语。担捏邪见,另拨机关,心效赞叹大乘,甘负谤法之谬。如来之使,未必如然,一句法师,妄希随后云。时
  大明万历四十二年岁在甲寅 会稽古云门显圣寺住持湛然圆沼撰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摘自《圆明文集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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